福建2022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补考)考后资格核查通知

2023-06-25 16:47:44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造价师成绩查询时间及入口| 微信查分

各有关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相关规定,定于2023年6月26-27日对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进行考后资格核查,主要对考生是否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包含所学专业,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的工作年限,增报专业资格等方面)、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具体通知如下:


(资料图)

一、核查工作安排

(一)核查单位

考后资格核查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共同负责。

(二)核查对象

全部应考科目成绩合格、拟发放资格证书(含相应专业合格证明)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核查材料

参加考后资格核查的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所属地市核查点(各地联系表详见附件2)进行考后现场核查:

1.报名表1份(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登录选择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打印,须本人签名);

2.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情况表1份(格式详见附件3,须本人签名,“增报专业”的人员无需提供);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仅限学历(学位)审核情况为“非系统自动审核”的人员,审核情况详见附件1];

4.“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或“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仅限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颁发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仅限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

二、有关事项

1.考生应认真核对报考条件,提交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根据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规定,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核查材料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附件:1.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

2.各设区市考后资格核查部门联系表.doc

3.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情况表.doc

福建省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zjt.fujian.gov.cn/hygl/fjsjszyzgzczx/zgks/ksxx/202306/t20230620_61902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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