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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第1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通过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保荐服务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 过100 亿元 , 主 要用 于 扩大 N 型TOPCon电池、 光伏组件等优质产品产能,有利于提升晶科能源核心竞争力和提高光伏产业在我省集聚。 此笔可转债创江西省上市公司再融资规模最大记录,是我省纵深推进“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促进上市企业做优做强的又一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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