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分封制的时间是从周朝初期开始的,西周建立以后,周武王姬发和其弟周公旦辅政期间先后两次大规模实行分封。分封自己的子弟姻亲和异姓贵族,到指定的地点建立起西周的属国,这叫做“封建亲戚,以藩屏国”,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分封制。以下是小编的整理,大可以参考。
西周灭商后,因其国都远在西北,不利于控制幅员辽阔的疆土和统治商代后裔,便大规模地以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也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维护周室安全的责任。
分封制实际上是为了解决贵族内部的矛盾(继承权力、土地和财产问题)。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保证王权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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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影响
1.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但后来诸侯国之间出现了强国兼并弱国的形式,使周天子的权威逐渐削弱。通过分封制,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盖了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周文化具有惊人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2.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控制。周朝开发边远地区,扩大统治范围,并逐步构织出全国的交通网络。
消极影响
1.西周后期,随着诸侯国的日益强大,王权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坏;春秋时的楚王问鼎,是诸侯国对分封制的公开挑战。春秋战国时期。大国兼并小国,同姓国也彼此战争,周天子都管不着,战国末年,周王室完全丧失了分封大权。
2.周天子具有至尊权威,国家政权也逐渐由松散趋向严密。不过受封的诸侯在自己的领地内,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随着诸侯国势力的日益壮大,到西周后期,王权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坏。
分封制,是中国古代皇帝分封诸侯的制度。商代已开始分封诸侯,称号有侯和伯。
分封的对象和做法是把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贵族,比如异姓功臣贵族、同姓王室贵族、先代帝王后代和远氏族部落首领等,分封到各地去做诸侯,建立诸侯国。被封诸侯的义务是要服从国王的命令,要向周王贡献财物,要派兵随从周王作战。周王先后分封的重要诸侯国有鲁、齐、燕、卫、宋、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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