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列入为河北省红十字会“困难家庭高发癌精准救治公益项目”定点医院。将对在该院接受抗癌治疗的困难家庭高发癌患者给予相应治疗费用补助帮助更多深陷疾病、家庭困难的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具体实施时间,请关注“省七院冀中医二附院”公众号)。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救助对象及条件
一般应具有河北省户籍,重点救治具有定州市户籍或阜平、曲阳、唐县、安国等定州周边县、市户籍困难家庭患高发癌患者;
▲诊断为胃癌、肠癌、肺癌、前列腺癌、肝癌并在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的患者;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符合初筛条件的患者填写《河北省红十字会困难家庭高发癌精准救治公益项目申请表》,由村(居)委会或单位等开具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或家庭经济状况说明,并持患者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向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提出救助申请。在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接受抗癌治疗的患者,每人治疗费用补助1万元。
救治病种
胃、肠癌
1.胃、肠肿瘤达到手术指征;2.经手术后病理证实为恶性肿瘤(根据WTo肿瘤分类标准)。
肺癌
临床诊断肺癌前病变或早期肺癌或3期可切除的肺癌,具有外科手术治疗指征、无外科治疗禁忌症患者,且排除既往有脑梗塞、心肌梗死或严重冠心病、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前列腺癌
1.前列腺肿瘤达到手术指征;2.经手术后病理证实为恶性肿瘤(根据WTO肿瘤分类标准)。
肝癌
1.符合《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2版》诊断;2.达到手术治疗标准行至少肝脏部分切除术、消融治疗、TACE(经肝动脉化疗栓塞)三种手术治疗之一。
说明:
本报所有图片除署名外,摄影均为吴涛、刘旭静、张书瑜、尤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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